导读:
国有资产并购重组的流程包括制定并购重组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协商交易价格和条件、签署并购协议、完成交割过户等多个环节。
一、
国有资产并购重组流程
国有资产并购重组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具体流程如下:
1.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被兼并企业首先需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彻底清理债权债务,并明确产权归属,为后续操作奠定坚实基础。
2.提出可行性报告与征得债权人同意:兼并双方需共同编制可行性报告,并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的意见,确保主要债权人同意兼并方案。对于股份制公司,还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正式决议。
3.征求职工意见: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确保兼并方案符合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4.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双方就兼并形式、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担保及职工安置等核心问题进行深入协商,达成初步意向性协议。
5.政府审批:涉及优惠政策的,需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特殊行业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兼并还需经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兼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6.签署兼并协议并实施:兼并协议修改完善后,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正式签署。随后,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7.验收与完成兼并: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各项手续完备、各方权益得到保障后,宣布兼并正式完成。
二、
企业兼并重组的原则
文庄律师网提醒,企业兼并重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确保兼并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1.自愿协商原则:兼并双方应基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兼并,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隶属关系的限制。
2.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兼并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3.优势互补原则:兼并方应具备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增加资金投入、盘活存量资产、搞活企业的能力,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4.保护权益原则:兼并过程中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形成垄断和妨碍公平竞争。
5.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兼并重组应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按照新的企业经营机制运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加强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