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买卖合同没签成,一般不收取中介费,但可请求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具体收取应遵循居间合同约定。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中介费的收取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
房屋买卖合同没签成中介费怎么收取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合同没签成功,关于中介费的收取问题,通常需要根据居间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如果中介未能成功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3.在具体实践中,中介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同约定。
(1)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无论买卖合同是否签订,中介都有权收取一定费用,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2)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中介费的收取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二、
中介费未签合同的收取规定
1.对于中介费未签合同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介费的收取应当基于有效的合同关系,如果中介与委托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能成立,那么中介费的收取就可能存在问题。
这并不意味着在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中介就无法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
2.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使合同未能成立,中介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些费用通常包括交通费、通讯费等,但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因此,在中介费未签合同的情况下,中介仍然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费用是从事中介活动所必需的。
三、
房屋买卖中介费相关法律条文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关于房屋买卖中介费的收取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包括《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
1.明确规定了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的费用请求权,即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中介公司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中介费的收费标准、计算方式以及支付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3.如果中介公司存在乱收费、不透明收费等行为,委托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