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探讨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不同。同时,文章还阐述了直接故意成立的条件,并指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上的相同点。
一、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有哪些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犯罪故意中有所区别。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明确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仅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在意志因素上,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则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
3.当行为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被视为间接故意。
二、
直接故意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直接故意成立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1.从认识因素上看,行为人必须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从意志因素上看,行为人必须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即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只有当行为人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时,才能认定为直接故意。
三、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吗?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共同点:
1.在认识因素上,二者都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行为人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有可能或必然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2.在意志因素上,二者都不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无论是积极追求还是放任态度,行为人在意志上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分类仅仅是犯罪故意内部的一种理论分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并不使用这两个概念。
例如,故意杀人罪并不区分为直接故意杀人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统称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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