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员工试用期不合格不可以延长。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有明确上限,且不可因员工不合格而延长。不合格员工可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延长试用期属违法行为。
一、
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可以延长吗
针对员工试用期不合格是否可以延长的问题,直接回答是:不可以。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且存在明确的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能因此延长试用期。
3.即使试用期未达法定上限,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也不能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至六个月。
二、
试用期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办理离职手续: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如适用)、办理社保转移等。
3.保留证据:为了避免潜在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保留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工作表现记录、考核结果、员工手册等。
三、
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除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外,还有其他几种法定情形允许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
4.劳动者因特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