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异议登记的权利人是认为房屋产权登记错误的利害关系人,包括真正房屋权利人或权益可能受损者。他们有权申请异议登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
异议登记的权利人是谁
异议登记的权利人主要是那些认为房屋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主体存在错误的利害关系人。这些利害关系人可能包括真正的房屋权利人,或者其权利因登记错误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
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异议登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简而言之,异议登记的权利人就是那些认为自身权益因房屋产权登记错误而受损的利害关系人。
二、
哪些人属于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主要指的是那些认为自己的权利未得到登记,或者因他人权利的登记而使其应有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利害关系人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法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例如房产继承时被违法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
2.因虚假手段导致房屋转移,权利受到侵害的原权利人,如通过伪造签名等手段将房屋非法转移的原产权人;
3.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比如房改房上市过程中未经同住成年人同意,导致其居住权受到侵害的个体。
三、
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申请异议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即上文所述的认为自身权益因房屋产权登记错误而受损的个体。如果申请人并非利害关系人,即使登记簿记载有误,也无权申请异议登记。
2.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登记簿上的记载存在错误,这通常需要通过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等方式来完成。
3.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异议登记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前应仔细了解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