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可通过官网、指定服务窗口或邮局汇款方式支付,并确保提供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及分项金额。
一、
在哪里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
1.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具体可通过其官方网站或指定的服务窗口完成;
2.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局以汇款方式进行汇付。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务必确保在汇款或支付时明确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以避免因信息不全而导致缴费手续未被视为有效办理。
二、
专利年费缴纳的标准是?
专利年费缴纳标准依据不同的时间段及申请人类型(个人或单位)而有所区别。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年费标准逐年递增,具体如下:
1.1-3年:全额缴费900元,个人减免135元,单位减免270元。
2.4-6年:全额缴费1200元,个人减免180元,单位减免360元。
3.7-9年:全额缴费2000元,个人减免300元,单位减免600元。
4.10-12年:全额缴费4000元,个人减免600元,单位减免1200元。
5.13-15年:全额缴费6000元,个人减免900元,单位减免1800元。
6.16-20年:全额缴费8000元,个人减免1200元,单位减免2400元。
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规定,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必要条件。
三、
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后果?
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外)或缴纳数额不足,将产生一系列后果。
1.专利权人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但需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超过规定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最多不超过全额年费的25%。
若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将按此比例递增滞纳金。
2.若专利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年费及滞纳金,或补缴金额仍不足,则专利权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专利权人将失去对该专利的独占权,该专利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