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办的手续是,收养人要准备相应的是材料,并向收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然后等审核通过的,则可以正式成立收养关系。
一、
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
在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1.由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会对收养人进行审查,包括对其身份、年龄、婚姻状况、子女情况、抚养教育能力等进行核实。同时,也会对被收养人的身份和健康状况进行审查。
3.如果审查通过,收养登记机关会进行公告查找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或监护人。
4.公告期满后,如果无人认领,则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此时,收养登记机关会颁发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
领养孩子需准备哪些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领养孩子所需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收养人的证件、证明和送养单位的证件、证明。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申请书、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如有)、经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意愿书(如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以及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影照片。
2.送养单位则需提交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弃婴、儿童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弃婴公告以及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三、
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主要包括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三方的条件。
1.收养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
2.送养人方面,需确保被送养人的身份合法,如为孤儿或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等。
3.被收养人则需满足一定的年龄和健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