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义务承担人;追索赡养费等案件权利人死亡或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法院认为应终结的其他情形。

一、

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终结执行的情形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当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时,执行程序将随之终结。

  2.若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执行也将随之停止。

  3.若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且既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执行程序同样会终结。

  4.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或被执行公民因生活极度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时,也会触发执行终结的裁定。

  5.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同样适用。

二、

终结执行的特点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终结执行的特点在于其基于特定条件的触发,导致执行程序的永久性停止。具体而言,这些特点包括:

  1.发生了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在继续进行上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2.执行程序的停止是永久性的,意味着该程序不会因任何原因恢复。

  3.终结执行的权利专属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无权决定。

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第1张

三、

申请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执行时,申请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一系列必要的文件和证件。

  1.必须提交申请执行书,其中应详细阐明申请执行的理由、具体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对于书写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法院接待人员制作笔录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3.若申请人为外国一方,还需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除非双方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另有特别规定。

  4.需提交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作为执行依据。

  5.申请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6.若申请人为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则需提交相应的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7.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还需提交其他必要的文件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