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网页著作权保护认定标准主要取决于网页内容是否具备独创性。若网页的文本、图片等要素编排展现独创性,可视为汇编作品受保护。网页内的要素被整合到网页中,其原有的著作权并不因此丧失。
一、
网页著作权保护认定标准
网页著作权的保护认定标准,核心在于网页内容是否满足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属性,特别是其是否体现了独创性。
1.《著作权法》规定,虽未直接列出“网页作品”作为保护对象,但网页若由文本、图片、图形等多种可数字化的要素构成,且这些要素在编排上展现出独创性,则整个网页可视为汇编作品而受到保护。
2.具体而言,网页的独创性体现在对内容的选择与编排上,若此过程体现了作者的智力劳动和独特构思,即可满足著作权保护的要求。
二、
网页内容要素的著作权保护
文庄律师网提醒,网页内容要素,如文本、图片、图形等,若其本身已具备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独立作品属性,则这些要素在网页中的使用同样应受到著作权保护。
1.这意味着,即便这些要素被整合到网页中,其原有的著作权并不因此丧失。
2.对于网页制作者而言,在利用这些要素时,需确保已获得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以避免侵权风险。
3.对于网页自身而言,若其在内容的选择与编排上展现出独创性,整个网页亦可作为汇编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全面保护。
三、
网页作为汇编作品的保护路径
将网页认定为汇编作品进行保护,是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一种有效路径。
1.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作品是指对已有作品、作品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等材料进行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新作品。
2.在将网页视为汇编作品时,应严格区分网页本身的独创性选择与编排和网页的版式设计。
(1)前者因体现了作者的智力劳动和独特构思,故应受到著作权保护;
(2)而后者,若脱离被汇编内容而独立存在,则因不符合汇编作品的定义而难以获得直接保护。
3.在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涉及网页著作权的案件时,应严格遵循法律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准确判断网页内容是否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