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检察院对无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羁押审查申请,或重复申请且未提供新材料或理由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的文书,意味着申请未达立案标准。

一、

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

  1.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指在经过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的批准后,对于以下案件,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的通知文书。

  (1)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案件;

  (2)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案件。

  2.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意味着经过审查,相关申请未达到立案的标准,因此不予以立案处理。

二、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流程是什么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2.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核实相关证据、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等;

  3.在审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不立案,会向申请人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

  4.如果决定立案,人民检察院会建议办案机关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审查的频次和间隔期限上,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设定,以确保审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  第1张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1.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2.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保障,确保其权利不受侵犯。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审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