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详细解读了《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侦查终结的法律条款,包括侦查期限、延长规定及侦查过程的法律要求。帮助读者理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

侦查终结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侦查终结的相关法律条款主要有:

  1.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经过批准延长。

  2.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在特殊原因下,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了在特定类型的案件中,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4.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了在面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时,可以进一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5.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了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时,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6.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了在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有权提出意见。

  7.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写出起诉意见书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8.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二、

侦查期限的延长规定

  《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期限的延长有明确规定。

  1.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1)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对于特殊原因造成的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2.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还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以分别延长二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终结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第1张

三、

侦查过程的法律要求

  《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过程提出了严格的法律要求。

  1.侦查过程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应写出起诉意见书,并将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2.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第一百六十三条)。

  3.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有提出意见的权利,侦查机关应当听取并记录在案(第一百六十一条)。

  这些法律要求旨在保障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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