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网络诈骗银行卡里的钱被转走,应立即报警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收集证据并考虑法律咨询。报警启动追赃,银行协助追回,证据助法律维权。
一、
被网络诈骗银行卡里的钱被转走怎么办
被网络诈骗银行卡里的钱被转走,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所有与诈骗活动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并启动追赃程序,努力为受害人追回损失。
2.联系银行:尽快联系银行客服,说明情况并要求冻结涉事账户,防止诈骗分子进一步转移资金。同时,咨询银行关于追回款项的具体流程,并配合银行完成相关手续。
3.收集证据:详细记录诈骗过程,包括时间、地点、诈骗手段、涉及金额等,并妥善保存所有与诈骗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4.法律咨询: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了解自身权益,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律师将根据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协助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
如何认定网络诈骗犯罪?
网络诈骗犯罪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即诈骗行为必须针对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进行,且这些财物必须是合法的。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网络诈骗犯罪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3.主体要件:网络诈骗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网络诈骗犯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诈骗罪。因此,在认定网络诈骗犯罪时,还需要考虑诈骗数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三、
诉讼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诉讼诈骗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原因如下:
1.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1)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受害人基于加害人的欺骗手段做出错误判断而自愿主动交出财物。
(2)在诉讼诈骗中,受害人交出财产是基于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力,而非基于加害人的欺骗手段或自愿行为。
2.缺乏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对应性:在诈骗犯罪中,加害人的欺骗行为直接针对受害人进行,但在诉讼诈骗中,加害人欺骗的对象往往不是直接受害人,且受害人并未因受到欺骗而自愿交出财产。
因此,尽管诉讼诈骗行为可能涉及欺诈手段和非法占有目的,但由于其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和构成要件,因此不应认定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