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分公司和总公司不是一个主体,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并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者之间实质上是一种代理关系。
一、
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个主体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同一法律主体。尽管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在形式上看起来与总公司紧密相连,但在法律上,分公司并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1.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律实体,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实质上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作为代理人,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
二、
分公司的特征和设立条件
分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并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无需遵循公司设立程序,只需履行简单的登记和营业手续即可。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分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等。
这些条件的设立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也保障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权益。
三、
与分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这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需要仔细审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件,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还需要注意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合法,以及合同是否具备可执行性。
4.在签订合同前,建议与分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同。
综上所述,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多个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与分公司进行合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