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债务加入通常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属公司重大事项,需股东决议并书面约定,除非章程有特别规定或经股东会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借贷,这遵循了《公司法》规定,确保决策合法公正。

一、

公司债务加入可以不经股东大会决议吗

  公司债务加入通常不可以不经股东大会决议。

  1.因为公司加入债务,即借款行为,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召集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并在同意后对股东会的决议进行书面约定。

  2.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否则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3.这一规定遵循了《公司法》第三十七条中对于股东会职权的明确规定,包括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决策、财务方案等,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

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股东的个人债务一般是不能起诉公司的。因为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本身,而不是股东个人。

  1.按照《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无需承担股东的个人债务。

公司债务加入可以不经股东大会决议吗  第1张

三、

一人公司股东债务承担情况

  在一人公司中,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情况有其特殊性。

  1.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这意味着,在一人公司中,股东需要承担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责任。

  (2)如果无法证明这种独立性,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为了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独立性,股东可以提供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与公司资金往来的银行流水等证据。

  如有条件,还可以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以证明两者资金往来的合理性及真实性,进而证明两者财产相互独立。

  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和股东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