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过户要去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办理。省级、直辖市及市县级政府各有专责部门,分别负责处理相关事务。房屋过户涉及的权属证书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以及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和房地产他项权证。
一、
房屋过户要去哪个部门办理
房屋过户要去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具体规定如下:
1.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相关事务;
2.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则负责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地产的转让管理工作。
这意味着,无论是省、自治区还是直辖市、市、县的居民,在办理房屋过户时,都应前往相应级别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操作。
二、
房屋过户的权属证书有哪些
房屋过户涉及的权属证书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以及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和房地产他项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用于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在房屋过户过程中,这些权属证书是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
三、
预购房产权过户注意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预购房产权过户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应当注意的事项:
1.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预售登记后,方可进行转让。这是确保预购房产权转让合法性的前提。
2.若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的总价款,需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方可转让;若已付清总价款,则无需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但应将转让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3.转让预售房时,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这一步骤对于保障双方权益、确保交易合法有效至关重要。
4.预购房的转让价格并不一定是原价,双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房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因此,在进行预购房产权过户时,应充分考虑价格因素,确保交易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