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关系成立,若满足实质要件并受公认,关系可成立。未登记但共同生活获公认,国家将承认并保护其效力。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未依法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一、
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吗
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关系是成立的,其是否成立并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事实收养的实质要件及是否得到社会公认。
尽管双方未办理正式的收养登记手续,但若双方当事人长期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并得到亲友、群众的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其确实存在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则国家将承认这种事实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二、
什么是事实收养及其产生原因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未依法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其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三方面:
1.收养人法律意识淡薄,未将收养登记视为必要程序;
2.管理服务机构服务意识不足,对事实收养的社会问题认识不足;
3.执法片面,部分执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忽视了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大量事实收养现象的存在。
三、
如何将不符合条件收养合法化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实收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其合法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以正式确立收养关系;
2.对于在特定历史时期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行为,当事人可按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进而申请户口登记;
3.加强法律宣传和服务,提高公众对收养法律的认识,同时优化收养登记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以减少事实收养现象的发生。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促进不符合条件收养的合法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