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毕业协议书并非必须签,作为就业意向书,法律效力在签劳动合同后终止。学生有选择权,主要明确三方就业权利义务,解决就业相关问题。已工作签劳动合同后,再签三方无实际意义。
一、
毕业协议书必须签吗
毕业协议书不是必须签的,这一协议主要作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之间的就业意向书,其法律效力在学生正式被企业接收并签订劳动合同后终止。
1.学生有选择不签的权利,其并非强制性的,三方协议的主要作用在于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解决与毕业生相关的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问题。
2.虽然签订三方协议有助于获取就业报到证,对报考公务员及干部身份有一定帮助,但一旦学生已参加工作并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再回学校签三方协议便失去了实际意义。
二、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差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性质、目的及法律效力上存在显著差异。
1.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求职阶段与拟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其效力仅限于取得毕业证以前,主要目的是约束毕业生毕业后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法律效力贯穿于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3.三方协议的违约条款仅针对毕业生毕业后未进入用人单位的情况,而劳动合同的违约条款则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
三、
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三方协议作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之间的就业意向书,在学生正式被企业接收并签订劳动合同前具有法律效力。
1.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毕业生解决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相关问题提供便利。
2.签订三方协议也有助于毕业生获取就业报到证,为其报考公务员及维持干部身份提供一定帮助。
3.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学生正式参加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便自动终止,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的替代品,其违约条款也不能顺延至正式劳动合同中。
因此,在签订三方协议时,毕业生应充分了解其性质、目的及法律效力,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