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承担继续履行或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履行;若不要求或不能继续履行,则公司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一、
公司无故解除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当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和支付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公司则需依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2.这里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支付。
3.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公司无故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公司无故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1.当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作为赔偿金。
2.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倍,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二倍。
3.这样的赔偿标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滥用解雇权。
三、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明确载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然后将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让工会有机会发现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还需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如果公司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应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5.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2年备查。这些程序确保了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也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