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起诉共同债务处理方式是依协议或法院判决。无争议可自定,有争议则按财产状况清偿。共同财产足则清偿后平分,不足则由法院裁决。无共同财产也由法院判。一方去世,生存方需偿债。
一、
离婚起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在离婚诉讼中,面对共同债务的处理,首先应依据离婚当事人之间及与债权人之间的协议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若双方对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可自行协议分担,法院将依据此协议作出判决或在调解书中确认。
2.若双方未达成协议,则需根据共同财产状况进行清偿。
3.若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则以共同财产清偿后,剩余部分在双方间平等分配。
4.若共同财产不足,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5.在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同样由法院裁决债务的分配。
6.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去世,生存一方需承担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
二、
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借款目的是否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而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一标准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
无共同财产时债务如何清偿
1.在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若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的清偿无法达成协议,则需由法院进行判决。
2.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双方的经济状况、偿还能力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仍需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也要求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债务时保持诚信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