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撤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可撤销复核申请,公安部门将终止复核并通知当事人。
一、
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撤回吗
关于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可以撤回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当事人在提出复核申请后,若因某种原因希望撤销该申请,是有权进行撤回的。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复核审查期间,如果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2.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在复核程序中的自主权,允许其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申请状态。
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双方在场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在场的问题,实际上并不需要双方同时在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后,会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
2.这个过程并不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在场,而是通过正式的法律文书送达程序进行。
三、
如何审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
在审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证据与责任认定的关系:首先,需要审查认定书所依据的证据与事故责任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于事故发生的各种事实证据,应当进行具体的分析,以确定其是否足以支持责任认定。
2.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审查驾驶员是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是否驾驶无号牌车辆、是否无证照驾驶等。这些违法行为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紧急情况下的责任认定:在紧急情况下,如为救灾、救人、追捕犯罪分子等,驾驶员可能会采取一些特殊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审查是否有证据表明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从而减轻其责任。
4.无法认定责任时的推定:如果因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那么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责任进行推定。例如,因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等行为导致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推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