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自然人与公司的协议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包括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分公司签署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
一、
自然人与公司的协议有效吗
自然人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
1.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或她需要达到法定年龄,并且没有被法律剥夺或限制行为能力。
2.公司作为法人组织,自然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因此只要自然人满足此条件即可。
3.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即双方都是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4.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自然人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是有效的。
二、
分公司签署合同的效力
1.分公司签署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必须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2.如果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可能是无效的。
3.根据规定,即使分公司没有得到总公司的代理权、超越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或者代理权被终止、被限制后,如果善意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则该合同仍然有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总公司明知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的;
(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的;
(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经终止或者已经限制了某些范围,但并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知悉的。
三、
与分公司签署合同的法律效力
与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
1.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都是有效的,但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我们仍需谨慎审查分公司的授权情况。
2.我们应当查看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3.如果分公司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签订合同,我们有权要求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代理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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