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股权可双重质押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有特别限制。股权赠与可撤销,需满足《民法典》规定。股权可无偿转让但需满足条件并缴纳税费。本文详细解析了股权质押、赠与及无偿转让的法律问题。
一、
股权是否可以双重质押怎么规定
股权双重质押的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股权能否重复质押的议题。
1.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股权的重复质押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这意味着在法律上股权是可以进行多次质押的。
(1)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则存在特定的限制。
(2)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其股东不得将已经出质的股权进行再次质押或转让,并且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
(3)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特殊监管。
2.在股权质押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1)根据这一条款,当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3)若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进行提存。
二、
股权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股权赠与作为一种权利转让行为,其撤销问题受到《民法典》的规范。
1.股权作为登记生效的权利,其转让必须完成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
(1)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如果受赠人未能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中进行记载,且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那么股权的转让并未实际完成。
(2)赠与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列举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几种情形,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这些情形为赠与人提供了合法的撤销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
股权是否可以无偿转让
股权的无偿转让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这一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无偿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2.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1)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2)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他们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3.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多发生在公司内部。
(1)股权对外无偿转让成功的情况相对较少,因为这很容易受到内部股东的阻挠和干预。
(2)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通常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未经内部股东同意而对外无偿转让股权,该行为很可能会被内部其他股东申请撤销。
因此,在进行股权无偿转让时,需要充分考虑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股权继承是否也需满足特定条件?法律小助手文庄律师网持续为你提供法律资讯,更多精彩内容等你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