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孩子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可能需要负责。无民事能力人受伤,学校原则上担责;限制民事能力人受伤,未尽管理职责学校担责。校外第三人伤害,学校未尽管理职责需补责。
一、
小孩子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应该负责吗
小孩子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是否应该负责,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受伤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时,学校原则上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2.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小学高年级及中学生),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伤,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若学生受到校外第三人的伤害,学校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还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
学校应承担责任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学校应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且未及时整改;
2.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导致安全隐患未被及时发现或处理;
3.学校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
4.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时,未对学生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6.学校违反规定,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的活动;
7.学校对学生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伤,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三、
学生在校受伤如何追责?
1.学生在校受伤后,若认为学校存在过错并应承担相应责任,可首先与学校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
3.若调解无果,学生及其家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若法院认定学校存在过错并需承担责任,将依法判决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