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明书不是一样的,离婚判决书是法院的法律文书,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证明书是民政部门的行政确认,两者性质、功能及出具机构各异。
一、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明书一样吗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明书不一样,在性质和功能上并不相同。
1.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司法文书,它标志着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
2.离婚证明书,通常指的是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是行政机关对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完成相关手续的确认,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两者在出具机构、法律性质和程序上存在显著差异。
简而言之,离婚判决书是司法判决,离婚证则是行政确认。
二、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区别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和性质。
1.离婚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司法决定。它体现了司法权对婚姻关系的最终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2.离婚证则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发放的行政确认文件,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终止。
两者在法律效力上相当,但在出具机构、程序和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
三、
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需要公证即可具备法律效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离婚协议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2.公证虽然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据效力,但并非其生效的必要条件。
因此,除非双方有特殊需求或法院、登记机关有特别要求,否则离婚协议书无需公证,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可以选择在签订后进行公证,以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