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律上无直接不利后果,尊重个体意志。法律明确规定自愿认罪才签署,且特殊情况下可不签,不签不代表将受额外制裁。

一、

不签认罪认罚后果

  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律上并不会直接导致不利的后果。这一选择是犯罪嫌疑人自愿的,体现了法律对于个体意志的尊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前提下进行的。

  2.法律也列举了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特殊情形,如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等。

  因此,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面临额外的法律制裁。

二、

嫌疑人不认罪能定罪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嫌疑人拒不认罪,并不妨碍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定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需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2.即使在没有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只要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且符合定罪量刑的法定条件,法院依然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判处刑罚。

  3.这些条件包括:定罪量刑的事实均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以及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不签认罪认罚后果  第1张

三、

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是?

  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1.该办法明确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坚持的原则,包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以及坚持证据裁判等。

  2.还规定了应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认罪认罚。

  3.办法还细化了法律援助机构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职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具体举措。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认罪认罚制度的法律框架,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