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老人立遗嘱把房产给别人,儿子不同意也无法改变遗嘱效力。根据《民法典》,老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无需征得他人同意。儿子若有异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出遗嘱无效,但需举证。
一、
老人立遗嘱把房产给别人儿子不同意怎么办
当老人决定立遗嘱将房产留给非儿子的个人或组织时,如果儿子对此表示不同意,老人的决定仍然是有效的。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老人作为自然人,有权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房产,无需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2.即使儿子不同意遗嘱中的分配方式,也不能改变老人通过合法途径设立的遗嘱内容。
3.如果儿子对此有异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出遗嘱无效的主张,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
老人立遗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老人立遗嘱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的设立与形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老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遗嘱的效力: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变更与撤销:老人在设立遗嘱后,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或撤销遗嘱。如果老人在设立遗嘱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对原设立遗嘱的变更或撤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