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通常进入拘留所时无需自备过多生活用品,拘留所会提供基本设施。亲属或律师探视时,可携带换洗衣物、洗漱用品等,但需经民警检查同意,确保无违禁品。
一、
拘留所需要带什么生活用品
进入拘留所时,被拘留人通常不需要自备过多的生活用品,因为拘留所会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设施。
1.亲属或律师在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如换洗衣物、洗漱用品等。
2.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带入拘留所的物品都需要经过拘留所民警的检查和同意,以确保安全和无违禁品。
3.被拘留人还应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确保会见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
拘留具体流程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拘留的具体流程包括即时执行、暂缓执行和不予执行三种情况。
1.即时执行流程:
(1)公安机关会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两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若被处罚人抗拒执行,可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到达拘留所后,与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2.暂缓执行流程:
(1)该流程涉及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的审查,确认是否存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并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若符合暂缓执行条件,则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并报局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和存档备查。
3.不予执行流程: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然后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批;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栏目载明不予执行的理由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