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安局不能直接调解,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赔偿部分,公安局可协助调解。自诉案件则可由法院按自愿、合法原则调解。
一、
刑事案件公安局可以调解吗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局的调解权限是有限制的。
1.刑事案件本身,特别是公诉案件,公安局是不能直接进行调解的,因为公诉案件中的原告是公诉人,即检察院,其代表的是国家意志,而非个人利益,因此不允许通过调解来达成和解。
2.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涉及民事赔偿部分,公安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协助调解。
3.对于自诉案件,由于原告是自诉人,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二、
公安局不得调解的案件类型
公安局在处理伤害案件时,并非所有案件都适合调解。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案件,公安局不得调解处理:
1.雇凶伤害他人的案件,因涉及复杂的幕后指使者与具体实施者的关系,调解难以达到公正处理。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由于其组织的严密性和违法犯罪的严重性,调解无法有效遏制其犯罪活动。
3.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多人,且行为具有挑衅性和公然性,调解难以平息事态。
4.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案件,表明行为人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适合通过调解解决。
5.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案件,如涉及严重暴力犯罪、性侵犯罪等,这些案件的性质决定了调解不是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