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遗属去世后,并不享受丧葬费。丧葬费是针对生前在职或享福利者提供的经济补助,遗属补助则是给予生活困难的遗属的经济援助。遗属去世,相关待遇随即终止。
一、
遗属死后享受丧葬费吗
遗属在去世后,不享受丧葬费。
1.这是因为丧葬费通常是针对生前在职或享有特定福利待遇的人员,在其去世后为处理丧葬事宜而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助。
2.而遗属补助则主要是基于遗属与死者之间的特定关系,在遗属生活困难时给予的一种经济援助。当遗属本人去世后,其身份及与死者的关系已不复存在,因此不再享有丧葬费等相关待遇。
二、
遗属补助取消的情形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遗属补助取消的情形主要包括:
1.领取遗属补助的人去世。一旦遗属去世,从去世之日起,各项遗属补助即被取消,遗属或其继承人不得再行领取。
2.如果遗属在享受补助期间,其经济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再符合补助条件(如重新获得稳定收入、劳动能力恢复等),也可能导致遗属补助的取消或调整。
3.但需注意,对于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符合供养条件,而后来因某些原因才符合供养条件的,并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三、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谁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主要包括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