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探讨了猥亵儿童罪的中止标准,包括主观决意、客观行为、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和有效停止犯罪等方面。同时,分析了中止犯罪的主观特征以及预备与实行中止的区别。

一、

猥亵儿童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猥亵儿童罪的中止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认识到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选择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这种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

  2.行为人客观上必须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但必须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二、

中止犯罪主观特征

  1.中止犯罪的主观特征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这种决意是在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选择。

  2.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而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3.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可能包括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他人的劝说、良心发现或对被害人的怜悯等,但这些原因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猥亵儿童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第1张

三、

预备与实行中止区别

  预备中止和实行中止是犯罪中止的两种不同形态。

  1.预备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

  例如,行为人在准备犯罪工具或制造犯罪条件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意图并停止实施犯罪行为。

  2.实行中止则是指行为人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行为的情形。

  例如,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感到内疚或怜悯而停止犯罪行为。

  这两种形态的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点和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表现。是否所有犯罪中止都会被减轻处罚?如何判断中止行为的有效性?更多法律知识,尽在文庄律师网,快来咨询专业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