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租房期间物业费支付责任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合同约定。承租人未按时缴费,物业公司可向出租人追讨,但出租人可拒绝支付已转让的物业费。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一、
租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谁出
在租房期间,物业管理费的支付责任通常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来确定。
1.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并且该合同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承租人则应按照约定向物业公司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2.值得注意的是,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否则该约定对物业公司不具有约束力。
3.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仍需对物业公司承担缴纳物业费的责任。
二、
物业公司追讨物业费
1.当承租人未按时缴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有权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然而,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出租人可以拒绝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业费。
2.为了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和避免后续的纠纷,出租人也可以选择先替承租人垫付物业费,然后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
承租人不交物业费的处理措施
当承租人未按时缴纳物业费时,出租人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处理这种情况。
1.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提醒。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考虑采取中止租赁合同并通知对方的措施。
2.在中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使用承租人支付的预付租金和保证金来支付欠缴的物业费。这既是对承租人违约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出租人权益的一种保障。
3.需要强调的是,在处理承租人不交物业费的问题时,出租人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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