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进行行政诉讼调解的流程是需明确启动程序,可由当事人申请或法院建议。调解由审理合议庭主持,注重听取意见,寻求共识,达成调解协议。在行政诉讼调解中,一旦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查认可后制作调解书,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
怎么进行行政诉讼调解
进行行政诉讼调解的程序如下:
1.在行政诉讼中,进行调解首先需要明确调解程序的启动,调解程序的启动可由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后提出建议。
2.调解过程应由审理该案的同一合议庭主持,确保合议庭成员对案情熟悉,便于发挥集体智慧,作出准确判断,并保障调解的合法与公正。
3.调解的实质在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因此,调解过程应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寻求共识,达成调解协议。
二、
行政诉讼调解的阶段与时限
1.行政诉讼的调解阶段应限定在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明确判断的庭审中或庭审后判决前的阶段中,这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调解能否进行的前提。
2.在调解时限方面,为防止案件久调不决,调解的次数应有所限制,一般不超过两次,且应在行政诉讼的审限范围内完成。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调解的效率和有效性,避免案件因过度调解而延误。
三、
行政诉讼调解的效力与结案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在行政诉讼调解中,一旦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查认可后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体现了调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调解结案应被确立为行政诉讼的法定结案方式之一,赋予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对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而保障调解结果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