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抵押登记后房产证是否归还?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办理抵押登记时不会扣留房产证,而是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本文还详细说明了房屋抵押所需材料。
一、
办理抵押登记后房产证是否归还
在办理抵押登记的过程中,关于房产证的处理,是许多抵押双方所关注的问题。
1.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民法典中对于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1)该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抵押房屋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并不需要扣留房产证。
(2)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抵押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不影响抵押物的正常使用和流转。
2.登记机关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1)如果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登记机关会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2)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抵押房屋,登记机关会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然后由抵押人收执。这意味着,在办理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并不会被扣留,而是由抵押人继续持有。
二、
房产证是否扣留
1.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房屋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并不会被扣留房产证。
2.登记机关会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然后由抵押人收执。
3.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抵押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方便了抵押物的使用和流转。
因此,在办理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并不会被扣留。抵押人可以继续持有并使用房产证,只是在房产证上会有相应的他项权利记载,表明该房屋已经设立了抵押权。
三、
房屋抵押所需材料
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还需要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的情况,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还需要提供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这些材料的准备是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必要步骤,也是确保抵押交易合法有效的重要保障。抵押双方应认真准备并核对这些材料,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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