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产赠与后,受赠人何时可再次买卖?民法典未设限,一旦过户即可自由处置。但赠与房产有法定返还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此外,赠与人还拥有特定条件下的任意撤销权。
一、
房产赠与多久可以再次买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框架下,关于房产赠与后再次买卖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限制。
1.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明确指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一旦受赠人通过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他们便拥有了自由处置该房产的权利,包括随时进行买卖。
2.当赠与行为完成后,受赠人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们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需求,随时将房屋进行买卖。这一过程中,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或约束。
二、
赠送房产的法定返还情况
尽管赠与房产后,受赠人原则上获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并可以自由处置,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仍然可以要求返还房产。这些特定情况主要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权益。例如,受赠人为了获取房产而故意伤害赠与人或其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例如,养子女在接受赠与后,不履行对养父母的扶养义务。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受赠人需要履行的义务,而受赠人未履行这些义务,赠与人便可以要求返还房产。
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要求受赠人返还房产。
三、
赠送房子的任意撤销权
除了上述法定撤销权外,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还拥有任意撤销权,即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这并不意味着赠与人可以随意行使这项权利,因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即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产已经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便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如果赠与合同涉及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赠与人便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3.赠与合同未进行公证。如果赠与合同已经进行了公证,赠与人便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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