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自建房出租需有合法权利证明,否则禁止出租。出租时需准备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出租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双方权益。
一、
自建房可以出租吗
关于自建房是否可以出租的问题,主要取决于该房屋是否具备合法权利证明。
1.出租房屋必须拥有合法权利,其中最有效的证明文件是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利证明》。
2.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居民自建房尚未取得此证明。对于这类房屋,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红线图。
(2)《建筑许可证》。
(3)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
(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
(5)裁决文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文书。
(6)主管机关批准搭建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等。
若无法出示上述证明材料以证明产权,则禁止出租。
二、
出租需提供材料
在出租自建房时,出租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1.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明等。
2.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权利证明》的自建房,则需要提交前文提及的替代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的准备和提交是确保出租行为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
三、
签订安全责任书
为了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性能得到保障,出租人需要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
1.这两份责任书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安全责任以及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责任。
2.签订这些责任书是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人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动员出租人积极参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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