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宅基地申请不批怎么办?村民可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若遭拒可行政复议或诉讼。审批流程包括村委会审议、乡镇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批等。申请条件包括分户缺地、搬迁需地等,确保合法合规。

一、

分户后申请宅基地不批准怎么办

  当分户后申请宅基地不批准时,村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如果村委会不批准宅基地申请,村民有权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请求。在此过程中,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申请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2.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拒绝批准宅基地申请,村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政府处理。在处理决定作出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总之,面对宅基地申请不批准的情况,村民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救济途径,积极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二、

宅基地审批流程梳理

  宅基地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将定期收集申请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材料上报至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2.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初审合格后,国土资源所将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3.村委会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查通过后,将材料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核完毕后,将材料上报至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将上报至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5.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后,县国土资源局将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和资源协调人员根据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进行现场布局和放样。

  6.申请人完成施工后,需依法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整个审批流程中,各部门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审批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分户后申请宅基地不批准怎么办  第1张

三、

宅基地申请条件总结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且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情况)。

  2.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村民。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宅基地的,以及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且农村确无住宅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4.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村民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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