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以应对复议审查,包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程序性文件、证据资料等。材料的具体要求包括规范性、真实性、时效性等。
一、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作为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虽然不直接提交复议申请,但需准备相关材料以应对复议审查。
对于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而言,其核心在于提供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证据材料。具体而言,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等,这些是直接反映被申请人行政行为内容的文件。
2.证据资料: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如调查笔录、现场勘验记录、物证、书证等。
3.法律依据:说明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4.程序性文件:证明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的证据,如送达回证、听证笔录等。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复议请求的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二、
行政复议材料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行政复议材料的具体要求旨在确保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复议决定的公正性。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具体要求包括:
1.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
2.完整性:材料应完整无遗漏,能够全面反映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
3.规范性:材料应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如行政复议申请书应明确记载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复议请求及理由等。
4.时效性:材料的提交应在法定复议申请期限内完成,超过期限的,除非有正当理由并提供有效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5.针对性:材料应针对复议请求的具体内容进行准备,避免无关紧要的材料干扰复议机关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