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起诉离婚遇对方欠债,先辨债务性质,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离婚程序不受阻,需协商清偿。财不足时,再议或诉法院裁决。
一、
起诉离婚对方欠债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若发现对方存在欠债情况,首先需明确该债务的性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即使起诉离婚,该债务的存在并不影响离婚程序的进行,但双方需协商或经法院判决如何以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3.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或诉诸法律,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二、
离婚时对方债务是否影响离婚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时,对方的债务是否会影响离婚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
1.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这并不妨碍离婚程序的进行。
2.离婚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破裂,而债务问题则属于财产分割的范畴,两者虽有关联但可分别处理。
因此,即使对方存在债务,只要符合离婚的其他法定条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等,仍可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三、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对于离婚时的共同债务清偿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若双方有共同财产,则优先以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2.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需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财产状况、债务形成原因、偿还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4.在清偿过程中,应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因离婚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