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司法鉴定中心需要的资料包括鉴定委托书、案情相关材料、被鉴定人身份证明、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重新鉴定者还需原鉴定意见书,同时明确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与数量。
一、
司法鉴定中心需要哪些资料
司法鉴定中心在进行鉴定工作时,需要一系列详尽且必要的资料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具体而言,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必须提供鉴定委托书,其中应明确鉴定机构名称、委托事项、案情简述及被鉴定人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2.案情相关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案件由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3.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用以核实身份;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也是不可或缺的,它们详细记录了被鉴定人的健康状况和可能涉及的医学证据;
5.若需重新鉴定,还需提供原鉴定意见书;若需回避特定司法鉴定人员,也应在委托书中注明;
6.还需明确列出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及数量。
二、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材料清单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而言,其所需材料清单尤为详细且具针对性。这包括:
1.一份清晰的鉴定委托书,详细阐述鉴定目的、案情概要及被鉴定人信息;
2.案情资料,如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案件的案情说明;
3.被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4.全面的病历资料,涵盖从就诊到出院的所有医疗记录,以及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和实验室检查报告;
5.若存在重新鉴定的情况,则需附上原鉴定意见书;
6.如有需要回避的司法鉴定人员,也应在委托中明确注明;
7.还需准确列出所有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及数量,确保无遗漏。
三、
司法鉴定受理要办哪些手续
司法鉴定受理的过程实质上是鉴定机构与委托方之间达成的一种鉴定委托协议。在决定受理前,双方需共同办理一系列手续。
1.受理方需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确认委托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听取委托方关于案情的介绍及鉴定的具体要求,但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暗示或强迫鉴定结论的行为;
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关联性,确保鉴定材料的质量;
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明确鉴定的范围、方法和标准;
5.还需注意的是,在司法鉴定的整个过程中,委托方应对所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而鉴定机构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