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两者目标一致,旨在实现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通过查封、扣押等方式为强制执行创造条件。
一、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何联系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1.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所采取的一种手段。
(1)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促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所规定的义务,行政机关可能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2)这些措施旨在保持人身或财产的一定状态,从而为后续的行政强制执行创造条件。
2.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达到行政决定的要求,而行政强制措施则在一定程度上为此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两者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即都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维护公共利益。
二、
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有何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目的上看:
(1)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
(2)行政强制措施则侧重于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以预防、制止或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在前提条件上:
(1)行政强制执行以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措施则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两者的动因不同。
(1)行政强制执行的动因是义务人负有义务而未履行。
(2)行政强制措施的动因则更为广泛,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事件的发生或某种状态的出现。
4.在实施主体上,行政强制执行可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实施,而行政强制措施则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
5.在结果上,行政强制执行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相同状态为结束,而行政强制措施则可能根据情况调查的结果而解除或转为其他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