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用地转用审批需遵循的法定程序包括先进行用地预审,之后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逐级上报政府批准。各项方案需严格审批后由市、县政府实施。
一、
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怎么办
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办理,需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
1.对于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2.若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并涉及农用地的,则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出具用地预审报告;
(2)随后,建设单位需持相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整个过程中,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在内的各项方案均需经严格审批,并在获批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
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权限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实行两级审批原则,即主要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为适应我国实际情况,对于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情形,授权地(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2.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若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由国务院批准。
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则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三、
农用地转用具体申请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农用地转用的具体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用地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单位需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该申请将经历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拟订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在内的多项方案。
4.在方案获批后,市、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实施,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对于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情况,还需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2)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则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