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已注销的公司不可以列为被告。公司注销后丧失法律主体资格,应以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当事人。但若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债权人可诉清算组成员。
一、
已注销的公司可以列为被告吗
注销的公司不能作为被告。
1.在诉讼中,应以该公司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这是因为,一旦公司被注销,它就丧失了其作为法律主体的资格,无法再作为诉讼的主体出现。
2.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是在未经依法清算的情况下被注销的,那么其债权人仍有权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
公司注销后法律责任归属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公司注销后法律责任归属”的问题,其关键在于理解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主体。
1.公司注销后,其法律主体资格消失,但公司在存续期间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会因此消失。
2.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注销公司涉及的法律条款
在探讨“注销公司涉及的法律条款”时,我们不得不提及《公司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公司因多种原因可以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而在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在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2.《民事诉讼法》对于起诉的条件及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涉及已注销公司的诉讼案件。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就强调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并明确了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