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包括深圳市医学会、广东省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深圳市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有异议则由广东省医学会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可对重大医疗事故争议组织技术鉴定。还有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涵盖多领域专家。
一、
深圳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有哪些
在深圳,医疗损害鉴定机构主要包括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
1.具体而言,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通常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即深圳市医学会负责组织。
2.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果有异议,需要进行再次鉴定,则由广东省医学会负责。
3.对于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也可以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工作。
4.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也是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重要机构,它由深圳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涵盖了医学、法学、法医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
二、
医疗鉴定机构有哪些类型
文庄律师网提醒,医疗鉴定机构主要分为两类: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
1.医学会作为专业的医学组织,具备丰富的医学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而司法鉴定机构则具备更为广泛的鉴定能力,不仅可以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还可以涉及其他法律领域的鉴定工作。
在实践中,医患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委托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三、
如何确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这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的基本标准。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
2.是否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证据,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隐匿或拒绝提供,将严重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3.是否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的职责和法律规定,将直接导致医疗纠纷的复杂化和难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