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依《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判决会依据涉案事实后果和伤亡情况来定。
一、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要怎么判刑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危险物品”指的是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物品,如管制刀具、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等。
2.当犯罪分子携带这些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时,法律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的判决将依据涉案事实后果和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来进行处罚。
二、
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条件,主要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具体来说,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2.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3.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4.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如何认定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的认定,主要依据携带物品的性质、数量、携带的场所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
1.当犯罪分子携带管制刀具、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等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并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安全事件时,即可认定为非法携带危险物品。
2.对于携带的数量、场所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也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罪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一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更是其中的严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