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变相提高利率、采用“体外循环”手法非法以贷吸存、在存款中先行补足擅自抬高的利率息差等。这些都是以非法手段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或其他方式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核心都在于以非法手段吸收存款。这些表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通过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这里的“变相提高”是指不在明面上直接提高利率,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如存款之际先行扣付、允诺事后一次性给付或其他物质、经济利益好处来吸引存款。
这种“帐面上无反映”的方式实质上让存款人获得了更高的“实惠”。
2.采用“体外循环”的手法非法以贷吸存。这通常指贷方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规定的放贷规模外,通过帐外吸收存款、帐外发放贷款的违规操作。简而言之,就是谁能拉来存款,就将此笔放贷规模外的存款返贷给谁。
3.通过在存款中先行补足擅自抬高的利率息差的方式非法吸收存款。这种情况下,吸收存款人会直接从存款人的存款中划出一笔款项作为补偿,从而在事实上提高了存款利率。
二、
非法吸收存款的体外循环手法
“体外循环”手法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一种常见方式,其具体操作是在规定的放贷规模外,通过帐外吸收存款、帐外发放贷款的违规操作。
1.这种方式使得银行或金融机构能够绕过监管,扩大放贷规模,同时也为吸收存款人提供了非法提高利率的空间。
2.通过“体外循环”,银行或金融机构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但同时也增加了金融市场的风险。
三、
非法吸收存款的有奖储蓄方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非法吸收存款的有奖储蓄方式是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1.这种方式通过在社会上大搞有奖储蓄活动来吸引公众存款,实质上是擅自提高了国家所规定的存款利率。
2.这种方式的危害在于扰乱了金融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由于有奖储蓄活动往往伴随着高额的奖金或奖品,容易引发公众的投机心理,进一步加剧金融市场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