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在于犯罪未完成的原因:前者因意志以外因素,后者因犯罪人主动选择。本文将详细解析两者的界定与条件,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其区别。

一、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主要基于犯罪行为的完成状态及其背后的原因。

  1.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或达到犯罪目的的状态。

  2.而犯罪中止则是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停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的原因: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未完成,而犯罪中止则是犯罪人主动选择停止犯罪。

二、

犯罪未遂的界定

  犯罪未遂的界定主要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具体来说,犯罪未遂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人必须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这里的“着手”是指开始实施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同犯罪的着手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

  2.犯罪必须未得逞。这意味着犯罪行为未能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来说,就是犯罪目的未能实现或犯罪结果未能发生。

  3.犯罪未得逞必须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可能是外部障碍,如:

  (1)被害人的反抗或第三人的阻止;

  (2)也可能是犯罪人自身的原因,如体力不济或经验不足;

  (3)还可能是犯罪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是什么  第1张

三、

犯罪中止的条件

  犯罪中止的条件主要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具体来说,犯罪中止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包括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行阶段以及实行终了后、犯罪结果发生前的阶段。

  2.犯罪人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的“自动”是指犯罪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在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主动停止犯罪或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3.犯罪人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意味着犯罪人必须打消完成犯罪的念头,不再实施该种犯罪,并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的原因及犯罪人的主观态度。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进行准确界定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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