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超面积部分需遵循法规处理,超标部分会备注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待日后处理。宅基地确权流程包括申报、权属调查、审核公告、审批、登记注册和颁发土地证。

一、

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后超过的部分面积如何处理

  对于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超过的部分面积,处理方式需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

  1.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宅基地超面积部分,或者超过省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超占部分,通常会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明确注明超标的面积数。

  2.超占面积并不立即进行拆除或处罚,而是留待日后处理。例如,在分户建房、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需主动让出超占的面积。

二、

宅基地确权后的处理流程

  宅基地确权后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申报:宅基地使用权人需领取统一的申报登记表,并按户为单位填写。同时,需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经调查组审核后上交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权属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对宅基地的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并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做准备。在此过程中,相邻各方需共同指界并签名盖章。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者的信息、权属性质、面积、坐落等。

  4.审批:公告期满后,若无异议,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专用章,完成审批。

  5.登记注册:根据审批结果,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并由登记人员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6.颁发土地证:完成上述步骤后,向宅基地使用权人颁发土地证书,作为确权的法定凭证。

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后超过的部分面积如何处理  第1张

三、

确权后超面积部分的备注

  在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对于超面积部分的处理,相关部门会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明确备注。

  1.备注内容包括超标的面积数、超占的原因、处理意见等。

  2.备注信息对于日后处理超占面积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是宅基地管理和规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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