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院记录保存时长包括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门诊病历不少于15年。患者需妥善保管个人门诊记录,以便随时查阅或作为医疗纠纷的证据。
一、
医院记录一般保存多久
医院记录的保存时间因病历类型而异。
1.住院病历的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这是为了确保医疗过程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也是对医疗机构的一种责任要求。
2.对于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其保管时间也不得少于15年,以满足患者复诊或法律诉讼等可能的需求。
3.由患者自行保存的门诊病历,如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患者应当妥善保管,以便随时查阅或作为医疗纠纷的证据。
二、
住院和门诊病历保存时间
文庄律师网提醒,住院病历和门诊病历的保存时间分别受到不同的法律规定。
1.住院病历作为患者住院治疗过程中的重要记录,其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这体现了对医疗质量的高标准要求和对患者权益的充分保护。
2.门诊病历,无论是医院建立档案的还是患者自行保存的,其保管时间也分别有不同的规定,以确保患者能够方便地获取自己的医疗信息,并在需要时作为法律依据。
三、
医院是否必须保存患者病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院确实有保存患者病历的义务。
1.患者病历是患者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医疗文书,具有极高的法律价值和医学价值。
2.医院应当妥善保管患者的住院病历和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不得遗失或损坏。
3.患者也有权复印或复制自己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这一规定不仅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也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4.虽然法律规定了医院保存病历的年限和患者的相关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历史原因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部分老病历可能存在遗失或损毁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加强病历管理,确保患者病历的完整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