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起诉后撤诉诉讼费非全额退,而是减半处理。根据规定,撤诉后法院裁定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即退还一半。若行政案件被告改变行为致撤诉,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
起诉后撤诉诉讼费怎么退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若选择撤诉,其已缴纳的诉讼费用并非全额退还,而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减半处理。
1.具体来说,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会裁定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这意味着,如果原告在立案后决定撤诉,并经过法院裁定准许,那么其原先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将只退还一半。
3.而对于行政案件,若被告改变或撤销了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因此申请撤诉并获法院准许,则案件受理费应由被告承担。
二、
撤诉后诉讼费退还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撤诉后诉讼费的退还,遵循上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1.具体而言,法院在裁定准许撤诉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应退还的诉讼费用金额,并通知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
2.通常情况下,退费手续包括填写退费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及缴费凭证等材料。当事人应按照法院要求及时办理,以便顺利领取退还的诉讼费用。
三、
撤诉的具体流程和条件
撤诉是原告在案件审结前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行为。其流程大致如下:
1.原告需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并说明撤诉的理由。
2.人民法院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对原告的撤诉请求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撤诉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原告、撤诉必须是自愿且合法、必须在宣判前提出等。
3.如果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请求符合条件,人民法院会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4.撤诉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诉讼程序随即终止。原告可按照法院要求办理诉讼费用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