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可以给看守所人送书,但需符合条件,如书籍需经看守检查,确保无碍侦查等信息,且适宜阅读,符合看守所规定。看守所会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进行严格检查。
一、
可以给在看守所的人送书吗
对于是否可以给在看守所的人送书,答案是可以,但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虽享有与近亲属通信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寄送任何物品,包括书籍。
2.如果人犯的近亲属希望寄送书籍,首先需要经过看守人员的检查,以确保书籍内容不含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信息。
3.还应考虑书籍的种类、内容是否适宜人犯阅读,以及是否符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
二、
看守所如何检查人犯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看守所对人犯的信件检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一条进行的。
1.具体而言,看守所会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进行严格检查。这一过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信件中夹带任何可能干扰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信息或物品。
2.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信件内容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看守所有权扣留该信件,并将其移送至办案机关处理。
这一措施确保了看守所的监管秩序和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
看守所条例关于通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对于人犯在羁押期间的通信权利进行了详细规定。
1.根据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进行通信和会见。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人犯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2.第二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如近亲属病重或死亡),人犯可以回家探视的条件和程序。
3.第三十条还规定了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包括书籍等)需经看守人员检查后方可转交,以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看守所关于人犯通信权利的管理框架。